阳新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阳新县位于长江中游南岸,幕阜山脉北麓,湖北省东南部,处东经114°43’~115°30′;北纬29°30′~30°09′;最高海拔862.7米,最低海拔8.7米,东西横距76.5公里,南北纵距71.5公里。县境东北与蕲春县、武穴市隔江相望,东南紧邻江西省瑞昌市,西南接通山县和江西省武宁县,西北连咸宁市、大冶市。属鄂东南低山丘陵区,处幕阜山向长江冲积平原过渡地带,中小湖泊较多,被誉为“百湖之县”。属北亚热带气候区,年均气温16.8℃,极端最高气温41.4℃(1966年8月10日),极端最低气温—14.9℃(1969年2月1日),无霜期263天。年均日照时数1897.1时,日照率44%。年均降雨量1389.6mm。区位优越,交通便利。阳新是湖北省的东大门,东临长江,西接京广,南及京九,北靠武黄,县城距武汉市120公里,黄石市60公里,江西省-九江市120公里,境内有2条国道(106、316)、4条省道,武九铁路横贯东西,长江水道贯穿全境,江河航运四季通畅。资源丰富,物产富饶。阳新土地肥沃,农副产品十分丰富,素有“百湖之县”,“鱼米之乡”之美称,是全国著名的苎麻之乡、全省林业和水产大县。阳新矿藏种类多,储量大,是全国有名的富矿县。现已探明的矿藏有40多种,是全国八大产铜基地、全国百家重点采煤县之一。山川秀丽,景色迷人。有省级生态旅游风景区—王英仙岛湖,有全省最大的陵园—湘鄂赣边区鄂东南革命烈士陵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港革命旧址,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是旅游观光和居住生活的理想场所。